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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从事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及人员 进入星

发布时间:2021-07-13 14:19|栏目: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从业人员:
为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保障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及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谋求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推进房地产中介经纪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借鉴、复制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现要求凡在赤峰市行政区内从事房地产中介经纪业务的机构及人员均需进入协会星级管理平台,进行星级评定。
一、目的和意义
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一直是国家及赤峰市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的要求。星级管理平台根据企业规模和从业人员的学历、证书等级、从业时间、诚信考核等诸多方面,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星级评定,可有效遏制恶意竞争和人员无序流动等行业乱象,对规范行业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将起到积极作用。目前,此平台已与辽宁省和呼和浩特等28个城市实现数据互任共享。
二、实施步骤
2021年3月底前,中心城区(红山、松山、元宝山和喀喇沁旗)内中介经纪机构和人员要将机构、人员信息报送赤峰房地产中介经纪协会;2021年4月份为其他旗县报送时间。5月份将在协会网站综合服务系统平台上对机构、人员星级等级进行公示。
对未进入星级管理平台的企业,协会将通过赤峰市住建局网站等媒体和交易大厅LED进行交易提醒。
协会办公地址:赤峰新城临潢大街鲁商大厦四楼4030室;电话:8781022, 15548469728,15004765072;联系人:王静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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